律师回答
不能。
《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所以,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单方做公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