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给我一份有效吗

2020年07月16日16:14:46

律师回答

劳动者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往往是签双份,按照正常的状态都是劳动者一份,公司留一份。用人单位没有将一份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劳动合同是否生效,得看具体的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具体内容是否有效,需要看具体的合同内容,与有没有把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无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