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债务离婚后是否要共同承担

2020年07月15日06:41:11

律师回答

首先要区分离婚前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第一,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如果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负责偿还。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