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的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0年09月28日00:30:44

律师回答

1、婚后买房如无特殊情形或者特别约定,不论房产证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房产。
2、《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婚后由男方父母出资为男方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的,应当认定为男方的个人房产;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男方一个人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按照其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