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法人变更需要承担原债务。
根据《民法总则》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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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需要承担原债务。
根据《民法总则》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