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会产生退房纠纷要求退房

2020年10月09日03:27:10

律师回答

产生退房纠纷要求退房的情形有:
1、套型相差太大:按套计价的预售商品房,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者可以退房或与开发商协商总价款,购房者要求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面积误差过大: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登记的面积发生误差,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时,购房者有权退房。
3、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开发商如变更设计并经规划部门批准后,开发商应在确定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应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如在十五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开发商未通知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4、商品房质量有问题:开发商交付的应当是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时若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购房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如开发商未按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承担违约责任。
6、在建工程转让情形: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的,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三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
7、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商品房。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