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能被撤销。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九十条、第一百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