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签合同也不交社保怎么赔偿

2020年10月13日12:05:20

律师回答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