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主要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包括房屋征收决定、征收公告、征收补偿等。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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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主要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包括房屋征收决定、征收公告、征收补偿等。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