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监护人与学校责任的分担是如何规定的 2020年11月27日07:38:31 律师回答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