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延伸内容】
诉讼离婚流程
1、当事人书写起诉书,共一式三份,并携带本人相关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证件,到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2、立案大厅会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发出立案通知书,当事人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提出诉讼一方,应当提供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如:证明对方家暴、婚内出轨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严重过错行为的证据;
4、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一审法院宣判离婚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自判决书送达时起生效,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上诉至二审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