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护士输错液负什么责任

2021年01月15日17:55:31

律师回答

护士在医疗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医院可以向护士追偿。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