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有。
1、刑事传唤: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治安传唤: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律师回答
有。
1、刑事传唤: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治安传唤: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