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重婚罪属于连续犯,不存在犯罪中止情形。
所谓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
犯罪中止指的是,犯罪的人在犯罪过程中,因为主观因素自己主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或者自己主动地防止继续犯罪,防止发生更恶劣的犯罪结果。
【案例】
王某甲和杜某某于1995年1月22日登记结婚。2006年至今,被告人王某甲与王某乙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被告人王某乙明知王某甲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于2007年11月15日生育一女王某丙。经某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认定王某丙是王某甲与王某乙的亲生孩子。
【判决】
对被告人王某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被告人王某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甲犯重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二、被告人王某乙犯重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王某甲明知其未离婚而与被告人王某乙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被告人王某乙明知被告人王某甲与杜某某未办理离婚登记而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孩子,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重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百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