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债务该怎样认定

2021年03月09日09:25:43

律师回答

夫妻离婚时对债务是这样认定的:
一、债务形成时间
一般来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在婚前形成的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在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有些情况虽然债务的形成在婚前,但若该借款系用于婚后生活的,那么,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发生债务的原因
债务的形成必然有其特有的原因存在,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债务的成因的审查,主要是看债的发生是否因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债的发生不一定直接与家庭生活相关,比如,因一方投资需要借款。这时,如果该投资实际上是家庭的投资行为,那么该债务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借款的使用方向
有时候,借款的事实虽然存在,但配偶借款后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或是家庭投资,而是个人挥霍,或者是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或者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