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自然人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界定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一、自然人
自然人依据其年龄、精神状况、智力确定民事行为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法人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一、自然人
自然人依据其年龄、精神状况、智力确定民事行为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法人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