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要约邀请可以撤销吗

2021年08月14日19:15:08
要约邀请可以撤销。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相关延伸】
问:合同撤销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
答: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有下面几点区别:1、适用条件不同;2、权利的行使期限不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该在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由合同当事人进行约定;3、合同效力不同:如果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如果合同被解除,解除前所做的行为仍然有效,解除后不用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