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仅仅包括这五个措施,不包含留置。留置是一种监察措施,不是刑事强制措施。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