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须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负责。2.法人对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负责。所谓职务行为是法人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法人参与民事活动不可能仅靠法定代表人一人去完成,诸多事务还需要其他工作人员去执行。因此,法人不仅要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负责,还要对其他工作人员因执行法人交付的任务而所为的行为负责,其中也包括侵权行为所致的民事责任。 3.法人应负的非法活动责任。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相关延伸】
问:法人的分类?
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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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四条
- https://www.66law.cn/tiaoli/15301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