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瑕疵不等于设立失败。公司设立瑕疵,是指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获营业执照而宣告成立的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而设立公司的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若出现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只要情节不严重,此类瑕疵设立的法律后果是由公司登记机关,也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责令改正;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公司登记机关才可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风险提示:公司设立瑕疵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会被处罚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会被处罚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我国法律规定,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若出现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只要情节不严重,此类瑕疵设立的法律后果是由公司登记机关,也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责令改正;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公司登记机关才可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风险提示:公司设立瑕疵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会被处罚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会被处罚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法律依据
-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