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故意杀人,伤害致人重伤或者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因不满14周岁不予刑事责任的,责令他的家长或其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也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2、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故意杀人,伤害致人重伤或者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因不满14周岁不予刑事责任的,责令他的家长或其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也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