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