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 【延伸法条】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