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人资格申请的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65岁以下,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关商标法律的文章,取得商标代理人资格后拟从事商标代理工作。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商标局考核批准:
(一)具有法学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商标注册或者商标行政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商标法律教学研究工作或者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十年以上;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商标注册工作八年以上或者从事商标行政管理工作十年以上,或者担任商标行政管理部门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五年以上。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65岁以下,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关商标法律的文章,取得商标代理人资格后拟从事商标代理工作。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商标局考核批准:
(一)具有法学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商标注册或者商标行政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商标法律教学研究工作或者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十年以上;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商标注册工作八年以上或者从事商标行政管理工作十年以上,或者担任商标行政管理部门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五年以上。
- 法律依据
- 《商标代理人资格考核办法》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