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行政复议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应当履行。《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