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出租的房屋可以买卖,买卖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出租人欲出卖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并应当于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明确表示。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七百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