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无论采取哪种方式离婚户口本是必须提供的材料和手续,但是具体是否双方都要携带户口本,还要根据当事人的户籍状况决定。如果两个人的户口已经迁到一起,那么携带一个户口本就可以了。如果没有迁到一起,那么必须每个人都携带能够证明自己户籍的户口本。
- 法律依据
- 《婚姻登记条例》
-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 (二)本人的结婚证;
-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