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包括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
行动建议:
1、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在其去世后,就按照其遗嘱确定的内容进行遗嘱分配即可;
2、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嘱被确认无效,此时遗产就要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首先由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民法典倡导各继承人之间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处理继承问题,关于遗产具体的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4、通过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等分,但是对于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应当在份额上给与照顾,同时如果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当然如果所有的继承人同意,可以不均等分割。
5、遗产分割时,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需要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行动建议:
1、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在其去世后,就按照其遗嘱确定的内容进行遗嘱分配即可;
2、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嘱被确认无效,此时遗产就要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首先由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民法典倡导各继承人之间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处理继承问题,关于遗产具体的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4、通过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等分,但是对于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应当在份额上给与照顾,同时如果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当然如果所有的继承人同意,可以不均等分割。
5、遗产分割时,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需要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