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光片、C光片及报告单。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光片、C光片及报告单。
- 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