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后,婚生子女仍然是其子女,父母子女关系不会因夫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所以说这样的情况是属于无效的,严重的话有可能还会涉及到犯罪了。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