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