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的罪名有:
1、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罪;
2、危害金融机构设立管理制度罪;
3、危害金融机构存货管理制度罪;
4、危害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制度罪;
5、危害信用卡管理制度罪;
6、危害证券、期货市场管理制度罪;
7、危害金融机构资金管理制度罪;
8、危害外汇滚利制度罪;
9、危害其他金融管理制度罪;
10、金融诈骗罪。
及其他关联犯罪,如非法经营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局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等。
1、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罪;
2、危害金融机构设立管理制度罪;
3、危害金融机构存货管理制度罪;
4、危害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制度罪;
5、危害信用卡管理制度罪;
6、危害证券、期货市场管理制度罪;
7、危害金融机构资金管理制度罪;
8、危害外汇滚利制度罪;
9、危害其他金融管理制度罪;
10、金融诈骗罪。
及其他关联犯罪,如非法经营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局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等。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