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财产。一般处分共同共有财产的,要经过全体共同共有人一致同意,否则则是无权处分,处分行为是无效的。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