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不是必须回结婚登记地办理的。
2、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3、如果双方协商未果的,只能通过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3、如果双方协商未果的,只能通过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