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之一,并不属于法律规定应当提前30日通知的情形,换言之,单位可以不提前通知,也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待通知金适用于用人单位以非劳动者本人过错为由提出解雇的情形,这种情况设置提前通知期,目的在于此时解雇非劳动者所能预见,应给予其寻找新工作以必要的时间保障。
待通知金适用于用人单位以非劳动者本人过错为由提出解雇的情形,这种情况设置提前通知期,目的在于此时解雇非劳动者所能预见,应给予其寻找新工作以必要的时间保障。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