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构成重婚。
2、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4、对于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4、对于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