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用;
2、一次性残疾补助,为16个月工资;
3、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根据劳动者所在省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5、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包括伙食补贴、护理费、交通费等。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上述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主要承担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支付。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