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于上一段婚姻关系已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因此,复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确立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