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诈骗罪的被害人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诈骗罪被害人的财物损失属于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分子退赔的范围,只有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