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按照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计算,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其补偿数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行动建议:
1、首先需要明确房地产评估机构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房地产评估公司的选定方式,一般是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的方式确定;
行动建议:
1、首先需要明确房地产评估机构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房地产评估公司的选定方式,一般是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的方式确定;
- 法律依据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