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携带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居住证》、《居住登记卡》任一证明原件。
办理身份证换领的,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
(2)《居住证》丢失或未办理《居住证》,已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信息登记的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提交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注意,各地区办理材料有所不同。具体材料请咨询地区派出所。
如:在上海实有人口登记系统中有过登记的,无需提供居住证明及就业、就学证明。
【辟谣】
申领身份证能在外地办理?
真相:不能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所以,身份证应当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但是,身份证的换领、补领等可以在异地办理。
【提醒】
身份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1、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2、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3、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1)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居住证》、《居住登记卡》任一证明原件。
办理身份证换领的,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
(2)《居住证》丢失或未办理《居住证》,已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信息登记的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提交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注意,各地区办理材料有所不同。具体材料请咨询地区派出所。
如:在上海实有人口登记系统中有过登记的,无需提供居住证明及就业、就学证明。
【辟谣】
申领身份证能在外地办理?
真相:不能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所以,身份证应当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但是,身份证的换领、补领等可以在异地办理。
【提醒】
身份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1、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2、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3、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