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让对方探望子女一般不应罚款。
2、夫妻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另一方拒绝一方探望子女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对拒绝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2、夫妻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另一方拒绝一方探望子女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对拒绝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