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民事判决书自送达之日15日后生效。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