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劳动罪区别

2022年09月15日10:48:07
强迫劳动罪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直接强迫劳动;二是协助强迫劳动。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或者明知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而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
本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在强迫劳动的犯罪中,如果行为人采用限制自由的方法强迫被害人劳动,就涉及到与非法拘禁罪的关系问题,因为在非法拘禁罪的场合,行为人也限制或剥夺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可见,两罪有相似之处。不过,两罪仍然有重要区别:第一,保护法益不同。强迫劳动罪侵犯的法益是公民关于劳动的意思决定自由与意思实现自由,非法拘禁罪侵犯的法益则是公民的人身自由。第二,主观方面不同。对于强迫劳动罪而言,行为人的目的是迫使他人劳动;而对非法拘禁罪而言,行为人的目的则多种多样,如泄愤报复等。笔者认为,在行为人采用限制自由的方法强迫被害人劳动时,应该按照强迫劳动罪与非法拘禁罪的想象竞合处理。如果数罪并罚,就违反了禁止双重评价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