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因欺诈订立合同的;
4、因胁迫订立合同的。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因欺诈订立合同的;
4、因胁迫订立合同的。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