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的要如何处理

2022年09月26日14:48:02
如果要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的,则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然后搜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就能够成功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的这一方需要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向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