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这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赔事由。但是交强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事后可以向肇事者追偿。
- 法律依据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