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案件受理费速算法
级数 标的额(单位:元) 费率 速算增加数(单位:元)
1、 10000 0 50
2、 1万-10万元 2.5% -200
3、 10万-20万 2% +300
4 、 20万-50万 1.5% +1300
5、 50万-100万 1% +3800
6、 100万-200万 0.9% +4800
7 、 200万-500万 0.8% +6800
8、 500万-1000万 0.7% +11800
9 、 1000万-2000万 0.6% +21800
10、 2000万以上 0.5% +41800
级数 标的额(单位:元) 费率 速算增加数(单位:元)
1、 10000 0 50
2、 1万-10万元 2.5% -200
3、 10万-20万 2% +300
4 、 20万-50万 1.5% +1300
5、 50万-100万 1% +3800
6、 100万-200万 0.9% +4800
7 、 200万-500万 0.8% +6800
8、 500万-1000万 0.7% +11800
9 、 1000万-2000万 0.6% +21800
10、 2000万以上 0.5% +41800
- 法律依据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