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在公司破产时,不能补齐认缴出资的法律后果:
1、未实际出资,公司资不抵债时,挂名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2、除公司发生债务问题外,挂名股东还需承担由于出资问题导致的工商罚款以及可能的刑事责任。
风险提示:
1、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因为其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的这种私下借名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2、因为约定挂名的形式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中,所以因约定挂名而在实务中发生的纠纷则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
1、未实际出资,公司资不抵债时,挂名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2、除公司发生债务问题外,挂名股东还需承担由于出资问题导致的工商罚款以及可能的刑事责任。
风险提示:
1、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因为其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的这种私下借名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2、因为约定挂名的形式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中,所以因约定挂名而在实务中发生的纠纷则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