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故意不认可证据怎么办

2023年02月23日12:48:03
可以走“判后答疑”程序。如果法官不釆信关健证据,可以要求答疑,也可以选择其它法官答疑。如果法官依然采信不实证据,可以向监察委起诉或者向检察院提起抗诉或者向最高法院或最高检察院申诉。
【延伸知识】提供的证据法官不采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由法官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法院判决后对判决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